请注意!以下机动车号牌、登记证书、行驶证作废 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10月10日发布公告,根据公安部164号令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四十一条: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,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的,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作废。 广播 大象 机动车 行驶证 登记证书 2025-10-11 00:39 2